使用條款

本使用條款(以下簡稱「本約款」)係規範旅客與本設施「Otter Stay」(以下簡稱「本設施」)就住宿服務所適用之條件。* 本譯文與日文原文如有歧異,概以日文原文為準。 第1條(適用範圍)
  1. 本約款適用於所有在本設施住宿之旅客。
  2. 旅客一旦完成住宿契約,即視為同意本約款之全部條款。
第2條(住宿契約之成立)
  1. 住宿契約於旅客在本設施官方預約網站(https://otter-stay.airhost.co/)完成必要資料填寫及付款時成立。
  2. 本設施地址將於住宿契約成立後以電子郵件通知。
  3. 本約款所稱「住宿費用」,係指住宿費及清潔費之合計金額(付款時顯示之總金額)。兒童收費:0至5歲免費,6至12歲收取成人費用之70%。
第3條(拒絕受理預約)
  1.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本設施得拒絕受理住宿預約:
    • 客房已無餘裕
    • 申請內容有虛偽不實
    • 有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之虞
    • 因天災、設施故障等不得已之事由致無法提供住宿
    • 有對其他旅客或附近居民造成困擾之虞
    • 全體旅客均為未成年人
    • 疑似罹患傳染病,有危害其他旅客或附近居民健康之虞
    • 其他有礙本設施營運或安全之情形
  2. 未滿18歲之旅客,不得在無保護者(法定代理人)陪同之情況下單獨住宿。
第4條(入住與退房)
  1. 入住時間為16時至21時,退房時間為10時。
  2. 希望延遲退房之旅客,請於前一日17時前通知本設施。經事前申請者每1小時加收費用;未經申請擅自延遲者每30分鐘加收費用,費率依房屋規則之規定。
  3. 旅客申請續住時,僅限於本設施承諾之情形,自申請時點起視為成立新的住宿契約。
  4. 於客服時間外辦理入住者,請事先聯繫本設施。
第5條(旅客名冊提交)
  1. 旅客須於入住前一日,透過本設施指定之表單填寫地址、姓名、職業等必要事項。外國籍旅客須出示護照並提交影本。本設施確認提交內容後,將寄送入住指南。
  2. 未提交資料者,本設施得拒絕辦理入住,並比照爽約(無故未入住)處理,不予退還住宿費用。
  3. 入住時若來訪者與登記資料不符,本設施得拒絕辦理入住,且不予退還住宿費用。
第6條(遵守事項)
  1. 旅客應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 本約款、房屋規則及使用須知所載之內容
    • 本設施於館內張貼、公告或展示之使用規則
    • 本設施以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告知之事項
    • 房屋規則所定之垃圾分類及投放規則
    • 使用須知所載之緊急避難方式及緊急聯絡方式
  2. 房屋規則及使用須知為本約款之一部分。
第7條(禁止事項)
  1. 旅客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 喧鬧及其他對附近居民造成困擾之行為
    • 使用設施未備置之火源
    • 破壞備品或將備品攜出設施外
    • 遺失鑰匙(遺失時須照價賠償)
    • 於館內及周邊區域內任何形式之吸菸,包括電子菸及加熱式菸草產品
    • 穿鞋進入室內
    • 邀請非旅客之人士進入客房
    • 攜帶寵物
    • 違反法令之行為
    • 本設施認定為不當之行為
    • 超出預約時申報之入住人數(超過容納上限)
    • 入住後增加人數(未事先申報且未獲本設施核准者)
    • 轉租、分租或以其他方式將使用權轉讓予第三方
    • 舉辦派對、活動或大型聚會等可能對附近居民造成困擾之集會
    • 於靜默時間(20時至翌日8時)大聲喧嘩或調高音樂、電視等音量
  2. 違反前項各款時,本設施得要求旅客立即離館,且不退還住宿費用。如有清潔費或其他損害,將另行請求賠償。
第8條(取消政策)
  1. 取消政策如下:
    • 入住日30日前(含):免取消費(0%)
    • 入住日29日至15日前:收取住宿費用之50%
    • 入住日14日前至當日:收取住宿費用之100%(不予退款)
    • 爽約(無故未入住):收取住宿費用之100%(不予退款)
  2. 本條適用於透過本設施官方預約網站所為之預約。透過Airbnb、Booking.com等OTA所為之預約,以各OTA之取消政策為優先。
  3. 因天候(含颱風)、交通延誤或旅客個人因素取消者,上述取消費用一律適用,不予退款。僅在符合不可抗力事由(戰爭、恐怖攻擊、政府發布之旅遊禁令,或直接導致本設施無法使用之重大天然災害)之情況下,本設施方得個別處理。
第9條(行李與隨身物品)
  1. 本設施不提供旅客行李及隨身物品之寄存服務。
  2. 旅客應自行負責保管行李及貴重物品,如有遺失或遭竊,本設施概不負責。
  3. 若發現皮夾、護照、信用卡等貴重物品或重要文件,本設施將立即向警方報告。
  4. 旅客退房後發現遺留物品時,如能確認所有人,將聯繫並請示處理方式。
  5. 無法確認所有人者,本設施將包含發現當日在內保管7日,期滿後得予處置。
  6. 食品、雜誌等有礙衛生環境之物品,即便在保管期間內,亦得於翌日處置。
第10條(個人資料處理)
  1. 本設施將基於下列目的使用並妥善管理旅客之個人資料:①預約管理及服務提供;②寄送本設施之通知、活動資訊及其他促銷資料。不希望接收促銷資料者,請告知本設施。
  2. 個人資料之詳細處理方式,請參閱本設施之隱私政策。
第11條(停車場使用)

旅客使用本設施停車場期間發生之事故、竊盜或車輛損傷等,本設施概不負責。請旅客自行承擔使用風險。

第12條(旅客責任)
  1. 旅客因故意或過失對本設施造成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入住期間發現設施損壞、汙損或物品遺失時,旅客應立即向本設施報告。即使未報告,本設施仍得請求損害賠償。
  2. 多人共同住宿時,預約者應就全體同行旅客之行為負連帶責任。
第13條(責任限制)
  1. 對於非可歸責於本設施之事由所生之損害,無論係旅客或第三人所受之損害,本設施概不負責。但因本設施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2. 因停電、停水、網路障礙等外部基礎設施問題導致設備無法使用者,除因本設施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外,本設施不負任何責任。
第14條(因設施無法使用而取消)
  1. 因天災、火災、設備重大故障或其他不得已之事由導致本設施無法使用時,本設施得解除住宿契約。
  2. 此時,本設施將全額退還已收取之住宿費用。
第15條(約款變更)
  1. 本設施得於認為必要時修改本約款。
  2. 修改後之約款自公告於本設施官方預約網站時起生效。
第16條(預約變更及轉讓禁止)
  1. 旅客若希望變更住宿日期或人數,請事先通知本設施。變更須經本設施同意後方可成立,本設施亦可能因故無法接受變更。
  2. 禁止將住宿契約上之地位及住宿權利轉讓予第三方。預約者本人未入住時,須事先通知並獲得本設施之同意。
第17條(追加費用收取)
  1. 旅客對於住宿費用以外所發生之費用(延長費、損害賠償金、違約金等),有義務以本設施指定之方式支付。
  2. 旅客同意,前項追加費用將於退房前向預約時所使用之信用卡或其他付款方式請款。
第18條(排除反社會勢力)

本設施不與符合下列各款之人締結住宿契約。若入住期間查明屬實,本設施得立即解除住宿契約並要求離館:

  • 暴力團、暴力團員、暴力團準成員或其關係人
  • 其他屬於反社會勢力之人
第19條(管轄及準據法)

與本約款相關之一切爭議,以東京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專屬合意管轄法院,並依日本法解決。

制定日期: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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